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78号)要求,本报告由大连市交通局编制完成。
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其他应报告的事项等十一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全文可同时在“中国大连”政务公开平台、大连市交通局门户网站(http://www.jt.dl.gov.cn/)和大连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进行查阅。详情请与傅军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路401号,邮编:116021,电话:84310187,电子邮箱:jt_zwgk@dl.gov.cn)。
一、总体公开情况
大连市交通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78号)文件精神,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并对具体工作内容加以分解,确保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年内,我局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强化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权力运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制度,扎实做好财政预决算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了公开实效,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局门户网站公示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公布了双随机工作细则、计划安排及抽查结果。
按照《条例》以及省、市工作要求,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及时发布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送交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做好“政务公开平台”动态维护,坚持全面、准确、及时、规范原则,严格审核上传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8条。做好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全年发布各类信息、公告及政策法规686条。积极运用新媒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依托“大连交通”微信公众号,打造解读政策、便民服务、宣传工作成果的新平台,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92条。
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业信誉等级评价公示等工作。组织局信源单位严格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红黑名单”应用和“信用交通省”等相关工作。规范“双公示”等行政权力、新增企业征集数据信息报送,完善从业企业和个人信用基础信息数据,逐步实现与国家、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互联互通。全年累计报送各类信用信息3000余条,与1000家企业签订信用承诺书。二是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和“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制定下发了《大连市交通局关于做好“信用交通宣传月”和“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大交发[2018]264号),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在局门户网站、局机关LED显示屏幕开辟宣传月活动专栏,实时滚动播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和宣传标语等,活动期间累计组织室外宣传活动8次、参与人数400余人、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现场提供咨询服务72人次、新闻媒体宣传3次、“两微一端”新媒体宣传500余次、宣传覆盖人数7万余人。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加强权力运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制度。扎实做好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助力促改革、助力调结构、助力防风险。年内及时在大连市政务公开平台公开批准结果信息、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招投标及采购、质量安全监督、放管服等信息13条,在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要求时限公开了2017年度财政决算、2018年度财政预算。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认真做好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编制和发布。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示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公布了双随机工作细则、计划安排及抽查结果。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做好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主办、谁公开”的原则,广泛征询有关部门意见,进行严格审查后,对2018年我局办理的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社会关注、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50件建议和27件提案办理复文进行了全文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按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实施的工作要求,按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实施的工作要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出台后,及时将相关解读内容在政务公开网站上公示,方便管理相对人了解和学习。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和报纸等媒体,年内推出1期在线访谈,开展3次12345市民热线直播节目,组织道路货运、道路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等行业以及公交集团、地铁集团和交运集团共同参与,局主管领导亲自上线解读政策,现场答复问题,与网友有效互动,弘扬交通行业正能量。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量31件,比去年减少73%,其中信函申请2件,网络申请29件,所申请公开信息内容主要集中在危险品运输许可查询、公路建设等方面。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32件(含上年底收到的1件,在答复期限内),其中属于已公开范围2件,同意公开10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5件,信息不存在13件,其它情况2件。依申请公开按时答复率100%,答复形式、答复内容规范。无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相关费用情况。
八、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建立健全了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机制。安排专门力量,加强局门户网站、论坛、报刊、微信、微博、广播电视等平台的政务舆情监测收集,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做好应对处置。建立了涵盖局和局属单位的两级政务舆情监测队伍,实时收集网络、服务热线等各方面舆情,及时研判并积极予以正面回应,不断提升行业服务满意度。
认真落实“网络回应人”制度。强化民意诉求办理工作,加强服务质量日常动态监管,完善诉求办理长效机制,印发《大连市交通局为民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大连市交通局为民服务平台年度考核细则》,编印《大连市交通局为民服务平台工作手册》。建立完善应急联动、AB岗闭环管理和“回头看”等制度。2018年,交通运输行业共受理民心网、民意网、12345平台、12328电话及智慧城管平台的诉求事项17000余件,日均处理、协调各类民意诉求问题近百件,按时办结率平均达到99%以上,满意率平均达到90%以上。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年内未发生公众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其处理结果情况。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更新,将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受理机构及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受理程序、救济方式及程序(监督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编等)等内容通过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
我局共设立2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在本局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1个,为相关人员查阅信息提供了便利。
按照相关要求,我局建立了包括局、局属各单位及行业企业在内的三级工作体系,局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由一名副主任和一名具体经办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及相关具体工作的指导和落实,各业务部门充分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各自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负责抓好行业内企业的办事公开工作。举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或专题会议1次,102人参加,参加上级组织的会议、培训1人次。
十一、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组织开展了 “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统一行动,认真部署,印发“政务公开日”主题活动方案并及时报送了总结。围绕“解决群众‘办事难’,优化营商软环境”的活动主题,加强与民互动,增强公开实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服务型政府建设水平。一是结合交通工作实际,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深入基层集中服务,全面强化工作细节,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二是认真总结经验、构建长效机制,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日”主题活动,营造全社会理解交通、支持交通的良好氛围,树立起稳健、认真、公开、透明、务求实效的交通政务形象,对全年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我局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围绕解决群众、企业“办事难”问题,积极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公开服务活动,树立良好的行政服务“窗口”形象。强化政策咨询和宣传。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推行窗口人员公休日值班制度,推出“无休窗口”服务。编制窗口服务规范,规范窗口人员咨询、受理、办件等政策宣传和实施工作。针对“证照分离”等相关内容做好窗口公示工作,让政务服务的政策透明化。强化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窗口人员业务培训方案,组织相关单位做好窗口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开展窗口人员文明用语监督管理工作。设计考核问卷,对窗口接待、电话咨询、窗口受理、窗口办理以及申请人离开等环节的文明用语熟练程度进行考核,强化文明用语的使用和规范。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水平。利用二维码技术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的公示服务,方便申请人全面详细了解政务服务相关内容和要求。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办事难”整治工作和“纠正四风,优化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纳入党员活动学习内容,促进党员同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促进窗口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的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