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强力推进信用应用“百日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事业单位:
根据商务部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市信用办《大连市关于强力推进信用应用“百日会战”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应用“百日会战”工作,现将《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强力推进信用应用“百日会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29日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强力推进
信用应用“百日会战”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第193次会议关于“系统化推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打造大连‘信用之城’”指示精神,加速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应用,不断拓宽信用应用领域和场景,在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基础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将守信践诺纳入交通运输文化,把信用监管嵌入重点行业领域,充分释放信用红利,让信用服务真正实现惠民便企、助力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交通强国建设注入强劲持久动力。根据商务部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市信用办《大连市关于强力推进信用应用“百日会战”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度文件,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信用服务与应用,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信用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和“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强化交通运输市场主体诚信自律意识,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信用建设水平,强力推进信用应用,大力弘扬诚信文化,以信用惠民生,以诚信创品牌,聚合“信用交通”核心竞争力,为大连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夯实基础。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本次“百日会战”是高质量完成信用体系建设全年任务的一次重要工作部署,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上下要以实干为先、应用为要、强势攻坚、强势推进,通过一百天的努力,推动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
1.宣传重点。一是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信用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民法典关于诚实信用的规定;宣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等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的精神。二是宣传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举措。宣传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宣传交通运输信用建设政策文件与工作成效;宣传交通强国试点中信用体系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本单位、本部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举措和成效;宣传本单位、本部门推进“信易行”的做法经验与典型案例;推广“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各行业建立的各类信用信息系统,鼓励企业和个人维护自身信用。三是宣传“信用交通省”建设取得的成效。宣传“信用交通省”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宣传第二批“信用交通省”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成效。
2.活动安排。本次宣传月活动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围绕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聚焦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群,采取普遍宣传和专题宣传相结合、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政府宣传和市场自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案例曝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开展信用交通主题宣传日活动。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在10月15日前后面向公众开展信用主题宣传日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主动走进车、船、路、港、站、场,走进行业企业,走近从业人员,走近基层群众,运用宣传海报、展板挂图、电子屏幕等方式,广泛刊播信用交通宣传标语、奖惩典型案例等公益广告,发放信用交通宣传册、折页,积极倡导在交通出行、运输服务中诚实守信,营造“做诚信人、走诚信路、乘诚信车”的浓厚氛围。二是深入开展“一把手谈信用”活动。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就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等,撰写署名文章,于10月15日前提供给局审批办,局审批办将推荐给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信用办。三是开展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宣传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总结前期工作成效,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的好经验好做好,挖掘一批守信激励典型案例,推出一批行业诚信典型企业和从业人员。局审批办将适时向省交通运输厅、市信用办推荐,并择优组织本市各大媒体进行宣传推广,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四是鼓励创造性开展宣传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实际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引导行业从业者将诚实守信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深化推动行业“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鼓励利用新媒体发布短视频、开展直播宣传。支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开展诚信人物评选、诚信知识竞赛、主题演讲、征文等活动,择优在“信用交通”网站刊发。五是配合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配合开展好“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活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二)建立全覆盖信用新型监管机制,运用科学评价体系探索交通运输治理新路径
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贯穿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
1.推动信用承诺制度全面落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行业监管和政务服务领域中,建立健全主动承诺制(行业自律型)、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承诺制和信用修复承诺制,全面推广实施,力争做到各行业领域全覆盖;对实施承诺制的事项进行清单式管理,并通过“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集中公示各类承诺书。
鼓励市场主体签署承诺书,争取做到审批事项全承诺,并将承诺书在“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100%公示。公示的承诺书不限制签署的时间,不限制具体种类,以往签署的和新签署的均可公示,企业、自然人签署的承诺书均可,市信用中心将对自然人身份证信息做掩码处理,保证信息安全。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深入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分级分类监管全覆盖的要求,根据权责清单,建立本行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和评估模型,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对缺乏行业法律法规的监管和执法部门,可依据市信用办建立的企业大数据信用评价模型和评价结果,作为制定分级分类监管标准的参考。依据评价结果对市场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形成该行业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三)拓展信用应用新领域,激发交通运输发展新活力
广泛开展“信易+”激励应用,在交通运输重点民生领域拓展社会化、市场化的守信激励措施,让守信主体享受信用便利,增进社会福祉。
1.拓展“信易+”应用场景。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实施“信易贷”“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信易创”“信带货”“信海淘”等“信易+”项目,探索信用信息应用新领域,让诚信企业和个人守信有用、守信有感;在实施过程中要注重收集典型案例,并及时报送至局审批办。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推广信用信息核查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在“信易+”领域增加信用信息核查环节,并将信用状况作为行业管理和监管执法的重要参考,其应用成果要向局审批办报送。
应当查询领域:行政审批、财政资金补助、公共资源交易、资格审核认定、评优评级等;
鼓励查询领域:交通工程建设等。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本次“百日会战”既是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大考”,也是提升交通运输信用应用水平的一次“战役”,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开展“百日会战”的重要意义,提高站位,切实把本次会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压实责任,强化工作落实。“百日会战”涉及面广、应用程度深,各部门、各单位要付出百倍的努力,切实抓出成效。要对照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成立工作专班,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各单位需切实做好宣传工作,通过营造“百日会战”浓厚氛围,引导各方积极参与,并将工作方案、宣传图文照片资料等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及时报送至局审批办。其中,“信用交通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于11月1日前报局审批办,“百日会战”活动总结于12月28日前报局审批办。
(四)加强督导,确保工作成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已纳入市委市政府对我局的年度绩效考核,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局审批办将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并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为机制进行推广,切实把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提振工作,推动交通运输事业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